3月13日消息,据报道,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审理并调解一起因不规范使用远光灯引发的非接触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事发当晚,司机茅某开小轿车和骑行的蔡某迎面会车,茅某没按规矩把远光灯换成近光灯,强光直接晃得蔡某看不清路,结果蔡某的自行车撞上了前方步行的万某,万某怀里还抱着5岁的郑某,孩子当场受伤。
交警之后做了责任认定,蔡某作为骑行者负主要责任,茅某因为违规用远光灯有过错,负次要责任,受伤的郑某没有任何责任。
郑某受伤后住了院,后续经专业机构鉴定,确定孩子的精神伤残等级为十级。
因为赔偿的事双方没谈拢,郑某的家人就把相关责任人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时明确,茅某虽然没直接和郑某、万某发生碰撞,但他违规开远光灯的行为,确实干扰了蔡某的视线,是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所以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考虑到郑某还是幼童,需要好好休养,在法院的组织下,各方都愿意协商,最后敲定了赔偿金额,并且已经实际履行。
这起案件也再次警示我们滥用远光灯的危害不容忽视。夜晚会车时,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瞬间致盲,大幅降低其观察周围行人和车辆的能力,甚至让对方1至3秒内完全看不清路面,这短暂几秒就可能引发追尾、撞人等严重事故。此外,远光灯还会导致对向来车误判车速和距离,尤其新手司机面对视线受阻时,易因紧张急刹车、猛打方向,对后车及相邻车道车辆造成极大安全威胁。